浅析合同法情势变更原则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7-5070.2014.18.151

浅析合同法情势变更原则

引用
依照“契约严守”原则,“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相当于法律的效力”,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但是,如果缔约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之客观情况的出现,致合同履行不能,或者合同虽可履行,但履行必使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均衡关系受到严重破坏,或者合同履行已失去意义,为了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就有必要形成例外规则,以缓和契约必须严守原则的苛刻性。此种应对意外情势变更的例外规则便是情势变更原则。我国法律本应当借鉴外国经验,备有应对情势变更之策,不无遗憾的是,我国《合同法》却回避了对情势变更原则的明文规定。在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我国民事立法应该与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协调一致,确立情势变更原则,以真正体现现代合同法公平与效益的精神。

合同基础、契约受挫、显失公平、情势变更

D923.6;F291;F741.2

2016-10-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169-169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青春岁月

1007-5070

13-1035/C

2014,(18)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