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5070.2013.21.357
“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研究”综述
“生产性保护”概念于2006年提出,是针对传统美术、传统技艺和部分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而提出的一种有效的分类保护方式,现已成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工作中归纳提出的三种保护方式之一.生产性保护是指在遵循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发展规律的前提下,通过生产、流通、销售等方式,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资源转化为生产力和产品,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创造社会财富的生产活动中得到积极保护.经过近些年的探索,生产性保护已经被证明是符合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特点及规律的重要保护方式.本文综述了2006年以来,特别是2009年至2013年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研究情况.
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实用性研究
TU-098.9;G122;R22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
2014-01-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408-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