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5070.2013.21.322
论民间借贷案件中举证责任的分配
对于民间借贷案件,有的观点认为原告只对被告收取其款项承担举证责任,如果被告否定款项为借款,则应承担举证责任.这种观点与民间交易习惯不符,又与举证责任分配原则相悖.事实上,民间借贷案件中,原告不仅要举证证实向被告提供了款项,而且还要对该款项属于出借款项承担举证责任.
民间借贷、举证责任
D925.1;F8;F127.8
2014-01-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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