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5070.2013.06.112
从肢体语言的民俗性看《乡土中国》
语言学研究中,我们往往重视有声的内容,并且更侧重文字语言.事实上,语言由口头、书面文字和肢体三大类组成,有时口头成为主流,有时文字成为重要的载体,可有些场合,肢体语言最为有效.肢体语言是一种约定俗成的语言形式,具有传情这意的功能和独特的文化内涵.因此,一个人如果不能理解肢体语言所固有的民俗性,就不能全面而彻底地理解它所独有的文化内涵,甚至误解其原意.文章试图通过对肢体语言民俗性的分析来探讨《乡土中国》中对乡土性的描述,以期了解乡土社会中肢体语言的民俗性与乡土性的结合及其文化内涵.
肢体语言、民俗性、乡土社会、《乡土中国》
H109.4;I2;C912.4
2013-05-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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