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西方学者关于法的进化的几点认识
物质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对物质基础有反作用,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的这一论断在法的进化史上同样适用.法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作为上层建筑的一部分,对作为其经济基础的现实社会的方方面面都有着很大的影响,因而,众多学者投身于对其的研究之中,希望发现其规律以完善现存的法制并充分发挥其上层建筑的反作用,即从法治方面促进人类的发展.本文是对西方几个具有代表性学者的理论进行介绍,分析其关于法的进化的理论,以求对中国法治的发展和完善具有借鉴和指导作用.
从身份到契约、理性化、社会有机团结理论、总体批判
D64;B0-0;F03
2011-08-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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