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利益"该如何界定?——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稿)》引发的思考
当前房屋拆迁中冲突和纠纷多表现为强制拆迁和在补偿安置问题上的对抗,其产生根源却在于政府、土地使用方和被拆迁方利益的分配争议.对此利益分配过程正义性和合法性的评价,其标准就在于征收目的公共利益程度.本文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稿)>为蓝本,对公共利益的界定方法及路径进行初步探讨,以期为后续立法工作提供借鉴.
公共利益、拆迁、征收
D923;G42;F270.7
2011-04-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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