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8095.2015.01.005
基于社会网络分析的微信朋友圈实证研究*--以华中农业大学信息1003班为例
基于华中农业大学信息1003班30位同学问卷调查所得的数据,利用社会网络分析方法和UCINET软件,对信息1003班成员的微信朋友圈进行了中心性分析和凝聚子群分析,同时计算了整体网络密度。结果表明:班长、团支书或人缘好的同学在微信朋友圈的信息传播中拥有较高的“权利”,即能够在较大程度上控制信息的流动;室友或有共同兴趣爱好的人很容易形成小团体;信息1003班成员通过微信朋友圈联系紧密。
社会网络分析、微信、朋友圈、中心性分析、凝聚子群分析、整体网络密度
G206(信息与传播理论)
华中农业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数学领域的科学合作网络研究”项目编号2014125成果之一。
2015-01-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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