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364X.2018.01.017
职业院校教学诊改工作的定位需要进一步明确
所谓定位就是确定位置,就是要在某种关系系统中明确产品、服务、机构或者人等的位置和地位.对职业院校教学诊改工作进行定位,就是要确定教学诊改工作在特定关系系统中的位置.定位是否清晰正确,直接决定着教学诊改工作能否有效健康开展.
教育行政部门十分关注教学诊改工作的定位问题.2015年以来,相关领导和诊改委员会的专家在多个不同场合,从教学诊改工作与外部评价之间的关系的角度论及了教学诊改工作的定位.他们认为,教学诊改工作与外部评估在目的、动力、主体等多个方面存在差异,但教学诊改工作同时与外部评价是互相补充的,二者“共同组成中国特色、职教特点,完整现代的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这一定位无疑是非常正确的,但存在两个问题.其一,这种定位反映的仅仅是教学诊改工作在与外部评价这一关系维度中的位置,而没有体现教学诊改工作在其他关系系统中的位置,因此是不全面的;其二,这种定位只是从静态的角度而没有从动态过程的角度反映教学诊改工作在与外部评价的关系中的地位,因此是有瑕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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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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