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6848.2019.03.001
自然的"危机学科" ——环境传播肩负伦理责任吗?
文章提出基于保护生物学的伦理准则来确立环境传播的伦理责任,从而为环境传播的研究、教学和专业咨询提供伦理假设方面的参考.就人们对环境的社会性或象征性表征的关注点而言,此类话语可能会限制并/或促使社会对包括生态危机迹象在内的种种环境征兆作出回应.环境传播的伦理责任是以上主张的内在前提;换言之,人们有义务提高对环境变化迹象作出合理反应的社会能力,而那些环境变化迹象与人类社会和自然生物系统密切相关.
保护生物学、危机学科、环境传播、伦理责任
北京社科基金研究基地重点项目"北京文化对外交流话语体系和国际话语权建构研究"18JDYYA001;教育部规划基金项目"现代汉语复合构式概念化及再概念化路径研究"19YJA740044;内蒙古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 "中国和谐生态语言学的本土研究"NJSY18087;内蒙古工业大学自编教材项目 "生态语言学概论"JC201708;内蒙古工业大学课程思政专题教改项目"用外语讲好中国故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英语语言学课程的深度融合研究"2018269
2019-09-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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