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1009.2021.26.057
我国一般反避税条款的基本理论及适用
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第47条首次引入了一般反避税条款,这是我国税法领域的一大制度创新.但对于一般反避税条款引入后其概念与性质如何理解,以方便具体适用显得尤为必要,因现实中已出现对一般反避税条款概念与性质不同的理解致使适用出现混乱的情况.简言之,一般反避税条款不是专门针对某一特定避税行为的规则安排,而是作为一系列规则的综合.它以量能课税与实质课税原则为存在的法理基础,不仅具有宣示性意义,而且为税务、司法机关提供了反避税的合法性依据,以此补充了税法漏洞.就规则的具体适用而言,我国《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中对一般反避税条款的适用规定较为模糊,甚至两部法律并行适用同一术语,这使得税务机关无法正确理解并合理地使用一般反避税条款,因而有必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并给出解决建议.
一般反避税条款;税收法定;合理商业目的;经济实质
D922.22(中国法律)
2021-12-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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