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1009.2020.31.121
我国建立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品牌影响 ——从"惩罚性赔偿"功能认知展开
文章从"惩罚性赔偿"的功能定位展开分析,指出知识产权领域中,"惩罚性赔偿"制度的赔偿、惩罚、预防和激励四个功能.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阐述了这一制度的设立目的,并指出设立目的不同于功能,"惩罚性赔偿"制度的设立目的中不应当包含惩罚目的.最后,阐释了在知识产权领域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对我国品牌发展的影响.
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功能定位;品牌发展
D923.4(中国法律)
2021-09-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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