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5647.2008.05.026
西宁市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中的政府职能定位
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和支持农民自愿参加,由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并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为了更加有效地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西宁市政府应积极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切实建立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科学高效的筹资机制、运行机制、监督机制和规范机制.
西宁市、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政府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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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57(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
2009-03-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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