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5647.2006.05.007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不断协调"两委"关系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把党的政策逐步落实到农村生产、生活、发展的各个方面和层次,而在这一过程中,必然要实现党的政策与村民自治制度的高度有效统一,进而促进党领导下的村民自治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协调发展.但目前村民自治中"两委"关系的不协调状况成为影响村民自治制度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农村深入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消除这种不良因素需要对"两委"关系进行明确界定,划分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在村民自治中的具体权力范围,解决两者间的权力冲突问题,以推进村民自治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
社会主义新农村、"两委"关系、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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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20(中国农业经济)
2006-12-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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