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5647.2003.03.025
新中国立法体制的嬗变及发展
在推进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进程中,立法制度的建设尤为重要.本文将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的立法体制大致划分为三个阶段:一是1949年至1954年的立法权相对分权时期;二是1954年至1979年立法权相对集权时期;三是1979年至今的中央统一领导和一定程度分权的、多级并存、多类结合的立法体制时期.笔者拟通过对立法体制的嬗变过程的阐述,以反映出中国立法体制的逐步成熟和健全.
立法、立法权、立法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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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0(中国法律)
2005-10-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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