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析《2001年欧盟金融企业集团监管指令建议案》
在金融业务日益自由化、综合化、全球化的今天,对金融企业集团的监管无疑便成为一国或区域性国际经济组织金融监管制度构建中的核心所在.最近,欧盟从立法上及其监督实践上加大了对金融企业集团的监督力度,金融监管呈现出渐进性的特点,即从对同质金融企业集团的监管步入异质金融企业集团的监管、从行业监管步入跨行业的监管.其监管特色主要表现为:监管的预见性与务实性、综合性与全方位性、功能性监管框架的确立及内控制度优先等.然而,客观地说,由于欧盟内部离心力的存在,其对金融企业集团的监管远未达到统一的程度,监管的合作与协调仍然是一个任重而道远的问题.
金融企业集团、务实性、功能性监管、内控制度
20
F150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7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