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241(x).2014.09.034
村民的知情权受法律保护
案例 2013年8月,村民李某等9人对村集体的26.6公顷山林承包费的收入分配事项产生异议,要求所在村民委员会张榜公布有关账务并接受村民查询,均被村民委员会以种种理由拒绝.之后,李某等村民又多次以各种方式向镇政府领导反映,镇政府一直拖延未予解决.同年10月,李某等村民以镇政府为被告、村民委员会为第三人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履行职责,作出对山林承包费收入分配账目调查核实、责令公布并接受村民查询的具体行政行为.判令第三人赔偿误工费、交通费等各项损失2600元.
知情权、受法律保护
D923.8;G210;D630.1
2014-10-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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