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241(c).2016.02.012
山东制定畜禽屠宰企业飞行检查制度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日前印发《山东省畜禽屠宰企业飞行检查制度》,规定省、市、县(市、区)三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每年至少分别组织开展两次、四次、六次飞行检查,检查覆盖面不少于全部畜禽屠宰企业的5%、10%、80%。据山东省畜牧兽医局畜禽屠宰管理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飞行检查的对象将覆盖全省所有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以及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营业执照》的牛、羊、鸡、鸭、鹅各类畜禽屠宰企业。
畜禽屠宰、飞行检查、检查制度、屠宰企业
TS251.7;R194;F426.82
2016-04-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2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