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添加剂氯化钠归畜牧部门管理
今日,经山东省人民政府同意,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向山东省农业厅、山东省盐务局转发了省编办《关于明确饲料添加剂氯化钠生产经营使用主管部门的审理意见》,明确了饲料添加剂氯化钠的有关管理问题.即“饲料加剂氯化钠应作为饲料添加剂由农业(畜牧)部门依法管理”.
饲料添加剂、氯化钠、部门管理
S816.7;S963.73;F426.9
2015-06-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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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添加剂、氯化钠、部门管理
S816.7;S963.73;F4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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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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