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241(k).2014.02.010
生猪屠宰监管移交农业部
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中央编制办有关文件,商务部的生猪屠宰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农业部,包括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配套规章、规范;制定行业发展规划;负责行业统计;负责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技术鉴定等活动。日前,商务部与农业部完成了生猪屠宰监督管理职责移交工作。
农业部、生猪屠宰
TS251.51;S851.34;F326.3
2014-03-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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