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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冷鲜鸡规范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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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冷鲜鸡生产和经营卫生规范》。《规范》对冷鲜鸡的生产过程、包装、流通等环节作了详细的要求。《规范》规定,冷鲜鸡必须是严格执行检疫制度的鸡经过屠宰放血、脱毛、去爪、去内脏后,迅速进行冷却处理,然后分割、修整、包装,并在后续的加工、流通和零售过程中始终保持在0~4℃范围内,保质期在7天内的鲜鸡肉。销售环节中,只有经专门培训的具备冷鲜鸡销售资格的销售人员才可以经营冷鲜鸡。

冷鲜鸡

TS251.55;S831;S182

2013-12-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26-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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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8241

37-1005/S

20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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