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要求生猪静养12小时以上待宰以保肉质
日前,青岛市商务局宣布采取措施,其中包括待宰生猪静养时间要达到12小时以上,以保障肉品质量安全:
据了解,青岛要求严格落实生猪进场管理制度,逐头检查进厂生猪,索取耳标和相关证件,检疫、检验合格后,进厂生猪卸车人圈。然后,设置“今日待宰圈”和“明日待宰圈”,按圈挂牌标明人圈静养时间,如果不能达到12小时最低静养时间,生猪一律归入明日待宰圈静养。同时,生猪静养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有人定期巡视静养生猪,及时处殚不宜进入屠宰车间屠宰的生猪;
待宰生猪、青岛市、小时、肉质、屠宰车间、封闭式管理、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S851.347.1(动物医学(兽医学))
2012-06-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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