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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加强畜禽养殖场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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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规模标准。养殖场区设计规模达到标准的,养殖场区负责人应当将养殖场区名称、地址、饲养品种和养殖规模向县畜牧局备案。具体规模标准是生猪存栏200头以上,

畜禽养殖场、备案、费县、养殖规模、饲养品种、标准、场区、负责人

S858.31(动物医学(兽医学))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5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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