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054号)
@@ 编者按:根据<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规定,章丘市大葱研究所等单位申请的章丘大葱等28个农产品经过初审、专家评审和公示,符合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程序和条件,2008年7月1日由农业部准予登记,并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核准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相关信息.
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地理标志、农产品、登记程序、专家评审、章丘大葱、管理办法、章丘市、研究所、证书、信息、条件、申请、公示、单位、初审
D02;F27
2009-02-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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