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8255.2006.05.007
关于我国茶叶实施QS认证的思考
@@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加工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必须具备保证食品质量的必备条件,按规定程序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的食品必须检验合格并加贴(印)食品市场准入标志(QS)后,方可出厂销售.以上制度亦简称食品QS认证制度.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深入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从生产加工源头严把食品安全关,国家质检总局下发了有关文件,决定对糖果制品、茶叶等13类食品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茶叶、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食品安全、生产加工、管理工作、安全监督、食品生产许可证、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糖果制品、食品加工、实施意见、认证制度、检验检疫、国家、规定程序、安全工作、国务院、组织
F3(农业经济)
2006-11-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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