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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1-962X.2006.02.004

农民失地"补钱"不如"给权"--基于农民失地后的社会性问题分析

引用
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进程中,政府大规模的征地、各利益集团无止境的圈地,导致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和使用权日益丧失.在不同地区虽然都对农民进行了相应的补偿,把农民应长期享有的土地权益短期化.但是在"一补了之"的背后存在许多现实的和潜在问题急需解决,这诸多问题直接影响当前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和发展问题.如:我国现行征地安置政策的设计思路和补偿标准,不足以预防失地农民的贫困.大量的实证调查揭示,纯粹的经济补偿关系和低标准补偿,在结果上无法恢复农民失地以前的收入和生活水平.尽快解决好这些问题,也是对农民这一弱势群体进行的社会性帮助.本文就农民失地过程中的补偿问题进行一些探讨,拟找到实现农民收入权益得到保证和生活不断增长的途径.收到"给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的社会效果.

失地农民、补钱、给权

26

F321.1(中国农业经济)

2006-06-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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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962X

22-1159/S

26

2006,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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