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0068.2010.01.015
基于主成分方法的黑龙江省土地开发适宜性评价
选取资源环境和社会经济7大指标,采用主成分分析法时黑龙江省13个地级市土地开发适宜性进行了评价,以便为主体功能区建设提供支持.结果表明:①哈尔滨市、大庆市、齐齐哈尔市和绥化市土地开发适宜性较高;②七台河市、鸡西市、佳木斯市、双鸭山市、牡丹江市和鹤岗市土地开发适宜性中等;③伊春市、黑河市和大兴安岭地区开发适宜性较低.该评价结果可以为宏观上把握黑龙江省土地开发潜力和主体功能区政策制定提供决策参考.表5,参7.
主体功能区、土地开发适宜性、主成分分析、黑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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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23.211(中国农业经济)
黑龙江省发改委项目2008A013
2010-04-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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