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872/j.1000-0275.2022.0088
农业生产性服务何以影响农户收入 ——对内蒙古赤峰市农户调研数据的分析
农业生产性服务供给是促进农户提高生产率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手段.评价农业生产性服务发展对农户收入的作用成效,可为农业现代化决策提供实证依据.本文基于专业化分工理论,以内蒙古赤峰市为例,利用区域内1037户农户问卷调查数据,运用计量经济学模型,分析农业生产性服务供给对农户生产经营性收入的影响以及收入效应差异,探讨其作用机制.结果表明,内蒙古赤峰市农业生产性服务供给率较低,农资、水利和加工服务的供给率分别为38.09%、56.99%和46.96%.在农区,提供了农资、水利服务的农户中位收入分别提高了0.576万元和0.306万元;在牧区,提供了水利、加工服务的农户中位收入提高了1.588万元和2.636万元.农资、水利和加工服务供给对农户生产经营性收入有显著促进作用,服务环节越完备增收效果越好.农资服务和水利服务供给对农区农户具有显著增收效果,加工服务供给则对牧区农户收入有显著正向影响,以服务数量为表征的服务水平对农牧区农户均具有增收效应.进一步研究表明,村内水利服务供给为农户土地流转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进而通过促进土地流转提升农户的生产经营性收入,农资服务和加工服务的土地流转机制效果则不明显.因此,应健全农业生产性服务体系,以满足不同生产类型农户多样化的服务需求,制定与农业生产性服务协同的土地流转政策.
农业生产性服务、农户收入、生产经营性收入、农牧区、土地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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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23.8(中国农业经济)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1BGL212
2023-0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2页
995-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