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872/j.1000-0275.2016.0135
农机合作社社会化服务模式比较研究
推进中国农业现代化进程,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农机合作社社会化服务发挥着重要作用。以长江中下游地区的农机合作社和农户为研究对象,采用归纳法对农机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的基础模式进行分类,分析其特点,探讨农机社会化服务模式的发展创新。结果表明,农机合作社由单一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向土地经营者和农业服务者双主体转变,其业务也有多元化方向发展的趋势;从农户现状和期望的土地经营方式对比发现,农户对土地经营权的控制意愿弱化,绝对控制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的农户由现状的34.13%大幅下降至期望的13.77%,而采取全托管的农户由现状的14.37%大幅上升至期望的27.54%,流转土地放弃土地经营权的农户由现状的21.56%上升至期望的26.95%。研究表明,单纯农机作业将日渐式微,全托管和土地流转等模式逐步得到农户认同,有望快速发展,农机合作社的经营—服务双主体特征将日益明显。因此,建议政府对农机合作社出现的双主体化和业务多元化模式及时加以政策支持和引导规范。
农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经营主体、服务主体、模式、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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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21.42(中国农业经济)
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课题2015p680。@@@@Project of Department of Farm Mechanization,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of China 2015p680
2017-03-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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