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872/j.1000-0275.2015.0190
完善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探讨--基于东海与浙江省的实践
海洋伏季休渔制度是目前我国最重要的海洋渔业资源保护管理制度,已经成为我国养护海洋生物资源、建设海洋生态文明、促进海洋渔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对东海与浙江省伏季休渔制度历次完善情况进行梳理和比较,探讨完善伏季休渔制度。结果表明,东海伏季休渔制度调整的特点是延长休渔时间、增加休渔作业类型及细化休渔海域,浙江省的特点是规定了“定置作业”和“帆式张网作业”伏季休渔时间、保护区休禁渔、针对特定生物资源的休禁渔及捕捞辅助船纳入休禁渔范围;与东海伏季休渔制度内容相比,浙江省在保护区休渔、保护特定生物资源休渔和捕捞辅助船实施休禁渔管理等方面具有突出特点,并为从建设海洋生物保护区、延长休禁渔时间、管理捕捞辅助船等方面完善伏季休渔制度提供了有益的启示。在常规性伏季休渔期基础上,提出设立终年渔业禁捕区、特殊鱼类资源休禁渔期、临时性休禁渔期等多元化海洋休禁渔制度的建议。
伏季休渔、近海渔业、海洋保护区、可持续发展、东海、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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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931(水产资源)
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2015G02。@@@@the Special Scientiifc Research Funds for Central Non-proift Institutes 2015G02
2016-04-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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