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又一重要举措
经过广泛调研、修改完善,8月2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以下简称《成果转化法》)的决定.修订后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是促进科技与经济融合,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又一重大制度安排,意在打通科技成果转化链的各环节,调动各相关方的积极性.从成果发明人的角度看,《成果转化法》明确了股权、分红、职称评定等激励政策,大幅度提高成果发明人奖励标准.《成果转化法》规定,对完成、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和报酬,职务科技成果转让、许可给他人实施的,从该项科技成果转让净收入或者许可净收人中提取不低于50%的比例;利用该项职务科技成果作价投资的,从该项科技成果形成的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中提取不低于50%的比例;将该项职务科技成果自行实施或者与他人合作实施的,应当在实施转化成功投产后连续三至五年,每年从实施该项科技成果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5%的比例.
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法、成果转让、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取、发明人、成果转化链、作价投资、制度安排、职称评定、营业利润、修改完善、人的角度、经济融合、奖励、激励政策、发展战略、创新驱动、出资比例、净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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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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