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利弗雷政府的农业工会与农村社会关系变革
20世纪五六十年代,落后的大庄园制引发的农村社会问题日益突出,在以教会为代表的土改支持力量和国外因素影响下,智利弗雷政府开始了智利的土改进程.弗雷政府土地改革中一项重要的成就是于1967年颁布《农民工会法》,由此农业工会取得了合法地位并得以蓬勃发展.智利农业工会所构建的集体协商和联盟主义,重塑了智利农村的社会关系,为智利农村现代化进程做出了不可忽视的贡献.
弗雷、农业工会、土地改革、社会关系、现代化
K784
2021-04-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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