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1941年中国农民银行土地金融处的成立及其初期工作
土地金融是近代西方的产物,它是利用土地作为长期信用的担保品,来获取资金融通的一种措施.20世纪30、40年代,鉴于当时国内农村金融枯竭却并无完善的土地金融机构与制度,地政学派的代表黄通等人主张仿效西方,积极倡导成立专门的中国土地银行,为农村提供长期低利资金,并促成建立土地金融制度,以协助推行国民党的“平均地权”政策,但限于种种因素未能成立起来.最终,中国农民银行在1941年4月奉命成立土地金融处兼办土地金融业务.土地金融处筹备时间不足,成立匆忙,在成立后也积极完善组织、业务基础,不久之后,也展开了洽商、联系、宣传业务.土地金融处的成立标志着近代中国土地金融制度的建立,对解决战时后方土地问题与支持抗战,意义重大;然而其局限性也较为明显.
土地金融处、初期工作、土地政策、土地金融制度
K265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SWU1909591
2020-04-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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