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5年洞庭湖地区水灾及其救济研究
1935年湖南洞庭湖地区发生特大水灾,其受灾区域之广、待赈人口之众、淹毙人口数之多、房屋谷物财产损失之巨比1931年水灾损失更甚.错综复杂的江湖关系、愈演愈烈的生态破坏、水政荒废及堤垸管理混乱是导致此次灾害的重要原因.灾后形成的政府主导、社会组织辅助、灾区民众自救的灾荒救济模式提高了救济效率,为救济工作的有效运行提供了保障,同时也促进了民国时期政府灾荒救济的现代化进程.
1935年、洞庭湖地区、水灾、灾荒救济
S42(气象灾害及其防御)
2020-04-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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