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鄂县商号泰来恒土地经营研究
商号即商业经济组织,商号土地经营直接表现是以商号名义签订土地契约并加以经营.作为关中商号之一,泰来恒已在鄠县经营四十余年,前后共占有民地、军地、王地等各类土地238.995亩,获取地租381.07石,输送地价钱641余万文.商号不同于传统地主,它具有合伙因素,属于商人经营体制的创新,且商号的土地伴随商业资本的流动,不是世代占有.以地为锚,纳租抵息是泰来恒的经营特点;泰来恒属于中小平民地主阶级,并不符合“关中模式”;以泰来恒为代表的商号具有规模经营因素,是“中国式租地农场主”,为目前农村农地产权流转以及土地规模经营方式提供了经验与借鉴.
商号、土地经营、地权流转
K207(通史)
河北大学研究生创新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2019-09-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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