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167/j.cnki.1000-9868.2023.01.032
四川规范"国Ⅳ"农机自主投档工作
2022年11月30日,四川省农业机械鉴定站发布了"关于'国Ⅳ'农机产品自主参与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投档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所有拟自主列入补贴范围的"国Ⅳ"农机产品,均需同等在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信息化自主投档平台投送投档信息,据实标注是否符合"国Ⅳ"排放要求,经主管部门投档形式审核通过后,可按"国Ⅳ"农机产品进行管理."国Ⅳ"农机产品包括:配套柴油机升级"国Ⅳ"的农机产品和新申请鉴定的"国Ⅳ"农机产品.
2023-05-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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