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农机产品质量调查制度的必要性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以下简称<促进法>)第12条第3款规定:"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主管农业机械化工作的部门根据农业机械使用者的投诉情况和农业生产的实际需要,可以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售后服务状况进行调查,并公布调查结果."<促进法>从全国人大立法的角度对农机质量调查工作赋于了法定地位.本文围绕贯彻<促进法>建立农机质量调查制度的有关问题,进行初步探讨.
农机质量、产品质量、农业机械、促进法、调查制度、行政主管部门、机械化、人民共和国、人大立法、机械产品、服务状况、法定地位、调查结果、调查工作、适用性、可靠性、国务院、安全性、组织、种类
S23;S22
2014-06-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