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信社股东治理、内部人控制与风险承担——来自贵州省67家农信社的经验证据
本文采用对贵州省2011-2016年的实地调研数据,运用面板数据模型检验了农信社股东治理、内部人控制与农信社风险之间的关系.结果 显示,股东治理和农信社风险显著负相关,大股东可以通过指派董事、监事参与农信社公司治理,降低农信社风险.但总体上看,农信社股东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还较小,尚不能抑制内部人的过度承担风险行为.农信社内部人控制主要体现在高管对农信社的控制,高管越强势,农信社越倾向于过度承担风险.另外,独立董事制度能有效降低农信社风险,且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高管的过度承担风险行为;市场竞争加剧会提高农信社风险,而县域经济发展水平和农信社风险显著负相关.
农信社、公司治理、内部人控制、风险承担
2020-04-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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