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地经营权担保有效性与借款人还款表现——一个基于“资产主导型”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证据
本文利用国家农村金融综改区“资产主导型”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信贷数据,基于“资产主导型”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旨在缓解信贷配给的设计意愿,在考虑模型可能存在遗漏变量及选择偏差的内生性因素下,结合借款人在信贷还款周期三个层次的还款表现,构建实证模型测度农地经营权变现能力及稳定性在借款人还款的三个层次中的有效担保效应.研究发现,第一,“资产主导型”模式下农地经营权在借款人还款的三个层次中均表现出显著的激励约束机制,其担保有效性在贷款进入逾期后仍有所体现;第二,农地经营权稳定性会影响农地经营权变现能力对借款人还款表现的影响,遵循押品“物权”而非“债权”的权益属性,这一结论符合试点区实际表现.据此,为有效控制农地抵押贷款第一还款来源风险,本文提出应适度整合地块、完善农地流转市场功能以提高农地经营权变现能力;金融机构确定贷款要素时应考虑农地剩余经营权年限在农地经营权变现的盈余空间.
担保有效性、还款表现、“资产主导型”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
F832.4;F222.3;F301.24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7BGL129
2019-11-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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