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位一体":从单一合作到综合合作的制度创新——基于三个案例的比较分析
发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是繁荣新时代中国特色合作经济的重大理论探索和实践尝试.从某一类型的单一合作发展为集生产、供销与信用"三位一体"的综合合作,有利于全局性地发挥合作经济组织的制度优势,在全过程合作和全要素合作两个维度上深化合作社与社员之间的利益关系.合作社通过开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可以增加其与社员之间互助、互信、互惠的利益联结点,提高合作社与社员之间的合作紧密程度,进而优化组织内部收益共享与风险共担机制,促进农业产业链的重塑和价值链的重构.本文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选取了三个不同类型的合作社作为案例,比较分析了合作社单一合作和综合合作的内在差异和关键机制,验证了上述逻辑,所得结论对我国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供了有益参考.
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全过程合作、全要素合作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社会化服务对农业经营主体生产效率的影响机制与政策选择研究";"基于所有者与惠顾者同一性程度的中国农民合作社演化机理与政策设计研究";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
2021-08-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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