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与政府结合视角下的中国农业碳减排补偿机制研究
本文以各地农业碳排放权初始余额作为依据构建了农业碳排放权奖惩制度,而后将其与农业碳汇补贴制度相结合,在此基础上发挥市场与政府的合力形成了新型农业碳减排补偿机制并进行实证检验.研究发现,(1)全国有10个省份可以享受因为农业碳排放权盈余所给予的奖励合计为99.52亿元,其中山东居于榜首,而天津最低;其他21个省份则会由于碳排放权处于欠缺状态而被处以罚金合计为119.39亿元,其中湖南所遭受的处罚力度最大,而陕西最小.(2)河南、黑龙江以较大优势占据了农业碳汇补贴的前2位,而北京最低;补贴标准则以吉林居首,青海最低;基于补贴额度与标准的数值差异,可将31个省份划分为"双高""高收益-低效益""低收益-高效益"以及"双低"等不同类型地区.(3)农业碳减排补偿的综合效应显示,河南以微弱优势占据补偿金额的榜首位置,山东、黑龙江紧随其后;而西藏、青海和福建依次排在倒数后3位,不仅无补偿,还需承担数额不低的罚金.
农业碳排放、农业碳汇、农业碳减排、奖惩、补偿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巴黎协定下中国农业碳排放权省域分配及协同减排策略研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生态补偿政策对农户绿色生产率的影响机理与实证研究——以秸秆还田补偿政策为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碳排放权分配视域下的中国农业碳减排补偿机制与支持政策研究"
2021-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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