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权分置”下农业经菅的实践形淹与农地制度创新
”三权分置”是农地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为提升农业经营效益提供了制度保障.农业经营的实践形态显示,土地经营权的设立并未提升资本化耕种的农业经营收益,也难以提升村集体范围内农地产权正式转移的水平.农业经营体制在”统”的层面缺乏可操作性的产权制度方案,阻碍了农地产权设置在”分”的层面发挥出高效的制度效能.切实回应农地利用中实际耕者的地权诉求,解决农地细碎化、村集体内土地经营权流转价格过高、土地经营权配置不充分、土地经营权流转后的社会纠纷等问题,需要围绕农地高效利用,在”三权分置”下充分发挥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管理权能,以集体土地所有权统合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
三权分置、农业经营、土地经营权、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创新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宅基地”三权分置”实现的法律制度创新研究”编号:2722019JCG032
2021-03-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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