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诱致性变迁还是强制性变迁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是诱致性变迁与强制性变迁的结合,是农民创造与政府作用互动的成果.改革成功的关键是国家对农民的制度变迁需求作出了积极回应,初期给予农民探索空间,扩大制度可选择集;中期与农民互动,积极主动“调适”并协调冲突,努力达成改革共识;后期从多种可能的制度安排中“择优”,进而上升、固化为正式规则并加速推广.有限理性的个体与不完全信息的政府通过上下良好的互动,共同探索找到“共赢”的制度安排,形成了一个有效的制度变迁.这项改革的成功可以提供以下启示:进一步给予农民谈判权和参与权;允许讨论和争论,将多样化的信息反馈至中央;需要考虑对国家治理方式和“赶超战略”作出根本转变.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制度变迁、强制性变迁、诱致性变迁、国家治理
D616;F224.32;A84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中国人民大学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专项
2019-04-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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