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思考——以四川省都江堰市的探索为例
在我国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的法律法规中存在一个费解的现象,就是一方面明确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但另一方面却未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定义、具体形式、如何成立、如何运作、如何管理、如何参与经济活动、法人地位等内容,以致现实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无名无实.为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保护农民集体利益、适应农村社会变革,当前需要制定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都江堰市
F04;TU9
2014-12-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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