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利益保护与交易机制的改进——来自天津"宅基地换房"模式的经验
土地非农化过程充满了利益的冲突,保护农民利益的关键在于划定市场与政府的边界,设计合理的治理结构,既降低交易成本又协调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提高农民分享比例,使得各利益主体和谐相处、共享剩余.天津"宅基地换房"模式是治理结构的创新,一方面,政府在不完全合约中引入了规范与权力,降低了分散交易的成本;另一方面,民主协商的政治程序保障了农民的谈判力.与国家征地机制和分散交易机制相比,这一新的土地非农化模式有利于推进城市化,有利于保护农民利益.
农民非农化、交易机制、农民谈判力、中介型政府、宅基地换房
F30;D91
2014-12-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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