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6139.2020.08.036
从法律角度剖析辽宁省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瓶颈及路径依赖
"三权分置"思想的具体内涵是指保障宅基地的集体所有权、宅基地农户的资格权和农民的房屋使用权的内在统一,又充分发挥出各自的功能和作用.在研究辽宁省农村宅基地的"三权分置"改革的立法建构与其制度安排后,不难发现,解决"三权分置"改革的实质是通过制度创新全面拓展宅基地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以此形成"增量"权能,依据农村土地开发实践将权能细化并在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生产经营主体之间分配使宅基地集体所有权、农户资格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在内部形成相互统一,相互分置的局面.从而通过"三权分置"促进辽宁土地制度改革,实现辽宁乡村振兴,盘活辽宁省乡村经济.
权力结构、三权分置、宅基地
2019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立项课题《辽宁省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研究》L19BJL011
2020-08-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9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