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6139.2013.01.029
当前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作社面临的困境及应对措施
当前中国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社会保障等功能而被限制与承包农户相分离,基于权利与其主体不可分的共性,劳务出资的规制措施可为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提供借鉴.本文通过比较分析国外劳务出资的规制模式,认为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额不应计入合作社法人财产,土地入股股东所有权应与法人产权分离,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仅计作分享利润和净资产、承担亏损的依据,从而可克服当前土地经营权入股的立法困境和制度缺陷,平衡合作社与农户间的利益冲突.
土地承包经营权、劳务、合作社
TV7;F32
2013-03-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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