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6139.2009.04.018
对我国农地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
我国农地产权制度存在着主体缺位、产权残缺和农地分散经营等缺陷,但是农地承载的社会稳定、社会保障、经济发展等职能,决定了我国必须坚持农地集体所有制.农地集体所有可以以村民小组为范围,通过股份制的形式建立独立的集体经济组织.
农地制度、集体所有制、股份制
F30;F32
2009-05-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4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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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1-6139.2009.04.018
农地制度、集体所有制、股份制
F30;F32
2009-05-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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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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