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6139.2006.04.011
我国新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模式选择与可持续发展机制建设
@@ 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制度的实施可以追溯至上个世纪80年代末,国家在部分发达的农村地区试点的基础上,1992年由民政部颁布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并决定在全国有条件的地方逐步推广.然而由于一些众所周知的原因,这个"方案"仅试行了7年就举步维艰了.因此,目前理论界普遍认为,我国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都尚未成型,可持续发展无从谈起,或者认为讨论我国农村社会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问题为时尚早.然而,笔者认为,正是因为推行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坎坷曲折,所以更值得从理论上进行可持续发展模式的探讨.近年来,一些经济富裕的地区一种新型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模式正在崛起,因为这种模式根本不同于原来实施的"方案",故称其为"新型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这种制度模式能否可持续发展,不仅关系到新型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本身的科学合理与否,更为重要的是它攸关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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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农业经济)
2006-09-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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