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6139.2004.10.011
农村市场主体培育与创新探讨
@@ 农村市场化、运行有序化,关键在于农村市场主体的建设.因此,在经营体制上培育创新农村市场主体,全面提高农村市场主体的素质和组织化程度,已成为现实的选择.
一、中国农村市场主体的现状分析
(一)我国农村市场主体的现状及存在形态与发展分析
1、我国农村市场主体的现状.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农村市场主体发生了三次变化:第一次,新中国成立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土地改革运动,广大无地或少地的农民从地主手里夺回了土地,农民了真正的市场主体.第二次,农业合作化、集体化运动,到1956年全国普遍建立了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8年全国实现了人民公社化,农民主体地位被单一主体所取代.第三次,到1982年底,全国99%以上的村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就是后来演变成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多元的农村市场的主体得到了重生.
农村市场、市场主体培育、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双层经营体制、新中国、土地改革运动、农民主体地位、家庭承包经营、组织化程度、生产合作社、人民公社化、集体化运动、统分结合、三次变化、农业、单一主体、存在形态、有序化、新农村、市场化
F3(农业经济)
2006-09-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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