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6139.2001.04.017
现行农地制度的局限及完善
@@ 70年代的农地产权改革,在经历了定额包干、联产到组、包产到户等多种责任制形式,最终基本确立了"包干到户"这种产权形式.其基本内容是:土地的所有权仍归集体,农户具有了比较完整的使用权,村集体合作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作为社区的代表,仍承担着土地的某些统一经营或管理职能,主要包括承包合同中集体所承担义务的履行和集体权益的维护,土地使用权的分配、监督和调整,农业公共设施的建造、管理和服务的供给.
集体所、土地使用权、合作经济组织、管理和服务、统一经营、管理职能、公共设施、定额包干、村民小组、承包合同、产权形式、产权改革、包干到户、包产到户、责任制、所有权、义务、维护、社区
F3(农业经济)
2006-09-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33-34